04月
业主托欠物业费到底侵害了谁的利益 在涉及此问题之前,我们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的性质,即它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和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公司最大的目标是利润。 而目前小区内部分业主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是很满意,或因房屋质量、环境等问题,拒交、欠交、少交物业费,从表面上看,业主不能及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这种行为的确对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发展造成了影响,但是请读者莫要忘记,在这个商品经的大潮中公司的“盈利”目标是,部分业主欠费物业公司怎能盈利,现实的盈利目标逼迫它盈利,为了盈利怎么办?只好委屈其它的业主,降低服务质量,如保洁每天两次改为两天一次,设备巡查每天一次改为两天一次,诸如此类。 也许有的欠费朋友说,欠费对付的是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暂时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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